人名。(公元1601~1645)字宪之,一字道邻。明代祥符(今河南省开封县)人。崇祯年间进士,曾任右佥都御史,巡抚皖、豫,后任命为南京兵部尚书。福王立,加武英殿大学士,督师扬州。清多尔衮致书劝降,坚拒,城破被害。清乾隆时追諡为忠正。后人尊称为「史阁部」。
【史的意思】:史 shǐ(ㄕˇ) (一)、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亦指记述、研究这些的文字和学科:历史。通史。 详情>
【可的意思】:可 kě(ㄎㄜˇ) (一)、允许:许可。认可。宁可。(二)、能够:可见。可能。可以。不可思议。(三) 详情>
【法的意思】:法 fǎ(ㄈㄚˇ) (一)、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 详情>
• 而三人中史可法,当为首功。
• 史可法未采纳,彭士望辞归。
• 又遣将统军阻击史可法等援军。
• 曾为史可法撰写迎立福王檄文。
• 史可法困守孤城,誓死不降。
• 南京福王被史可法等立为新君。
• 明朝官员,也是史可法的老师。
• 史可法绝命书手卷就此突然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