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子水村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蒲洼乡的西北部,北与河北省涞水县的南边桥村相连,西与涞水县的镇厂村相邻,全村分五个自然片,村域面积24.3平方公里,其中耕地、村店占地和建设占地面积4平方公里。108国道穿村而过,大草岭位于芦子水村北,海拔1261.8米。全村339户726口人,无外来人口。金代形成村落属祖居,民族全部为汉族,以隗(wei)姓为多,俗语称“天下一个隗,老家芦子水”,村西新建有隗氏宗庙;村内资源为自然资源,如煤炭、旅游资源等。
【芦的意思】:芦 lú(ㄌㄨˊ) (一)、〔芦苇〕多年生草本植物,多生于水边,茎中空,茎可编席,亦可造纸。简称“芦 详情>
【子的意思】:子 zǐ(ㄗˇ) (一)、古代指儿女,现专指儿子:子女。子孙。子嗣。子弟(后辈人,年轻人 详情>
【水的意思】:水 shuǐ(ㄕㄨㄟˇ) (一)、一种无色、无臭、透明的液体:水稻。水滴石穿。水泄不通。(二)、河流 详情>
【村的意思】:村 cūn(ㄘㄨㄣ) (一)、乡下聚居的处所:村子。村塾(旧时农村中的私塾)。村民。(二)、粗野:村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