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在知府下掌管粮运、家田、水利和诉讼等事项 嘉兴通判。—— 清· 张廷玉《明史》
(一)、公正裁决。
《新唐书·百官志四》:“市令一人,从九品上。掌交易,禁姦非,通判市事。” 清 纪昀 《阅微草堂笔记·滦阳消夏录二》:“所谓通判,乃中允也。”
(二)、官名。
宋 初始于诸州府设置,即共同处理政务之意。地位略次于州府长官,但握有连署州府公事和监察官吏的实权,号称监州。 明 清 设于各府,分掌粮运及农田水利等事务,职务远较 宋 初为轻轻。 清 代另有州通判,称州判。亦指任通判之职。 宋 曾巩 《太子宾客致仕陈公神道碑铭》:“用荐者通判 戎州 。” 清 叶廷琯 《吹网录·虎丘贺方回题名》:“ 方回 本隶右选, 元祐 中……通判 泗州 。”
通判(tōng pàn)官名。在州府的长官下掌管粮运、家田、水利和诉讼等事项,对州府的长官有监察的责任。
an official under county magistrate who administers lawsuit,etc.
【通的意思】:通 tōng(ㄊㄨㄥ) (一)、没有阻碍,可以穿过,能够达到:通风。通天。通气。通宵。通行。通过。通 详情>
【判的意思】:判 pàn(ㄆㄢˋ) (一)、区别,分辨,断定:判明。判辨。判据。判读(利用已知的视觉信息符号来判断 详情>
• 府通判,职司漕务。
• 淳熙中官桂林通判。
• 除将作监丞,通判耀州。
• 丁内艰,服除,通判鄂州。
• 丁内艰,服除,通判蕲州。
• 为仁弟,官淮南仪所通判。
• 任通判时,吕仲甫任察推。
• 起家将作监丞,通判吉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