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献女于天子、诸侯等。
(一)、谓献女于天子、诸侯等。
《礼记·曲礼下》:“纳女於天子,曰备百姓;於国君,曰备酒浆;於大夫,曰备埽洒。” 清 顾炎武 《日知录·杂事》:“古之士大夫以纳女后宫为耻,今人则以为荣矣。”
• 纳女宣淫祸自求。
• 奉遂纳女为妻,久无儿息。
• 初,突厥与周和亲,许纳女为后。
• 该教会的管理机构投票通过接纳女性为牧师。
• 梁厚本遂纳女子为妻,每至夜半时分,梁便轻轻奏起小忽雷。
• 这就是所谓永敬会伯尔纳女修院的那所阴森肃静的房屋的内部。
• 在承受行为医治后接纳女上位性交法一段工夫,以缓解丈夫的严重度,并添加对阴道影响的顺应性。
• 但是,农夫并没有接纳女儿的忠告,把金臼拿到国王面前,但国王以没有杵作为理由把他关进监牢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