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狱之官职。
(一)、治狱之官职。
南朝 梁 沉约 《授蔡法度廷尉制》:“ 吴雄 以三世法家,继为理职。 郭恭 以律学通明,仍业司士。”
【词语】:理职【注音】:lǐ zhí【释义】:治狱之官职。
【理的意思】:理 lǐ(ㄌ一ˇ) (一)、物质本身的纹路、层次,客观事物本身的次序:心理。肌理。条理。事理。(二) 详情>
【职的意思】:职(職) zhí(ㄓˊ) (一)、职务,分( fèn )内应做的事:职业。职务。职守。职权。天职。尽 详情>
• 署理职位以待实任
• 署理职位以方便行政
• 署理职位以待实际升职
• 署理职位以待选拔晋升
• 那个职员被提升到经理职位。
• 他的总理职位一直非常稳固。
• 房屋署屋宇事务助理职系总会
• 房屋署屋宇事务助理职系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