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 代官吏趁朝廷对受灾区或新垦地缓征、免征赋税之机,向业户违法索钱的名目。
(一)、清 代官吏趁朝廷对受灾区或新垦地缓征、免征赋税之机,向业户违法索钱的名目。
《清史稿·食货志二》:“ 江苏 苏 、 松 等属,每遇蠲缓,书吏等輒向业户索钱,名曰卖荒。”
卖荒,汉语词语,拼音是mài huānɡ,意思是清代官吏趁朝廷对受灾区或新垦地缓征、免征赋税之机,向业户违法索钱的名目。
【卖的意思】:卖(賣) mài(ㄇㄞˋ) (一)、拿东西换钱,与“买”相对:卖菜。卖身。买卖。卖方。卖狗皮膏药(喻 详情>
【荒的意思】:荒 huāng(ㄏㄨㄤ) (一)、年成不好,收成不好:荒年。灾荒。防荒。备荒。(二)、长满野草,或无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