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以在他人土地上有建筑物、其他工作物或竹木为目的,而使用其土地的权利。如:「根据规定,地上权消灭时,地上权人得取回其工作物及竹木,但应恢复土地的原状。」
【地的意思】:地 dì(ㄉ一ˋ) (一)、人类生长活动的所在:地球(太阳系九大行星之一)。地心说。(二)、地球或地 详情>
【上的意思】:上 shàng(ㄕㄤˋ) (一)、位置在高处的,与“下”相对:楼上。上边。(二)、次序或时间在前的: 详情>
【权的意思】:权(權) quán(ㄑㄨㄢˊ) (一)、职责范围内支配和指挥的力量:政权。权力。权威。权贵。权柄。权 详情>
• 罗马法地上权制度研究
• 近现代地上权肇端于罗马法。
• 第二部分是空间地上权的基础理论。
• 地上权人或永佃权人得向土地所有权人请求相当之补偿。
• 二设定定期之永佃权及地上权取得之各种所得,视为租赁所得。
• 在罗马法中,有两种特殊的土地租赁权演化为物权:永佃权与地上权。
• 其原有之合法建筑物所有权、地上权、永佃权或耕地三七五租约消灭或终止。
• 第108条于一宗土地内就其特定部分申请设定地上权、永佃权、地役权或典权登记时,应提出位置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