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 代初期军政合一的基层政权单位。亦用作该基层政权单位的武官名。《金史·太祖纪》:“﹝ 收国 二年五月﹞詔除 辽 法,省税赋,置猛安谋克一如本朝之制。”《金史·循吏传序》:“太祖 命三百户为谋克,十谋克为猛安,一如郡县置吏之法。”《金史·兵志》:“金 之初年,诸部之民无它徭役,壮者皆兵……其部长曰孛堇,行兵则称曰猛安、谋克,从其多寡以为号,猛安者千夫长也,谋克者百夫长也。”《金史·百官志三》:“猛安,从四品,掌修理军务、训练武艺、劝课农桑。”
(一)、金 代初期军政合一的基层政权单位。亦用作该基层政权单位的武官名。
《金史·太祖纪》:“﹝ 收国 二年五月﹞詔除 辽 法,省税赋,置猛安谋克一如本朝之制。”《金史·循吏传序》:“ 太祖 命三百户为谋克,十谋克为猛安,一如郡县置吏之法。”《金史·兵志》:“ 金 之初年,诸部之民无它徭役,壮者皆兵……其部长曰孛堇,行兵则称曰猛安、谋克,从其多寡以为号,猛安者千夫长也,谋克者百夫长也。”《金史·百官志三》:“猛安,从四品,掌修理军务、训练武艺、劝课农桑。”
• 完颜闾山,盖州猛安人。
• 猛安谋克之官号或克世袭。
• 金史天眷二年,袭父猛安。
• 父合住,国初来归,授猛安。
• 加昭武大将军,授世袭猛安。
• 夹谷石里哥,上京路猛安人。
• 戊寅,权楚底部猛安那野伏诛。
• 略论完颜亮时期猛安谋克的南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