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繁体:追加當事人
词语读音:zhuī jiā dāng shì rén
首字拼音:Zhui
词语拼音:zhui jia dang shi ren
词语简拼:ZJDSR
词语字数:五字词语
追加当事人,又称“当事人的追加”。是指在诉讼开始后,法院通知应当参加诉讼而没有参加诉讼的人参加诉讼,使其成为本案当事人。中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追加的当事人可能是原告或被告、一人或数人,因案件具体情况而定。人民法院追加当事人,可以依当事人的申请发出通知,也可以依职权主动通知。被通知追加的人应当按通知参加诉讼。但如被追加的是原告,而他又已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可不予追加。被追加的人不出庭进行诉讼的,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判,所作判决、裁定对其具有约束力。追加当事人后,不终止原来的诉讼,原有当事人的诉讼行为仍然有效。
【追的意思】:追 zhuī(ㄓㄨㄟ) (一)、赶,紧跟着:追逐。追逼。追随。追光。追剿。追捕。追奔逐北。(二)、回 详情>
【加的意思】:加 jiā(ㄐ一ㄚ) (一)、增多:增加。追加。加倍。加封。(二)、把本来没有的添上去:加注解。加冕 详情>
【当的意思】:当(噹) dāng(ㄉㄤ) (一)、充任,担任:充当。担( dān )当。当之无愧。(二)、掌管,主 详情>
【事的意思】:事 shì(ㄕˋ) (一)、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事情。事件。事业。(二)、变故:事故(出于某 详情>
【人的意思】:人 rén(ㄖㄣˊ) (一)、由类人猿进化而成的能制造和使用工具进行劳动、并能运用语言进行交际的动物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