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入官府充当奴隶的罪犯家口或俘虏。《魏书·李平传》:“平 先为尚书令 高肇、侍御史 王显 所恨,后 显 代 平 为中尉,平 加散骑常侍,显 劾 平 在 冀州 隐截官口,肇 又扶成其状,奏除 平 名。”《周书·明帝纪》:“元 氏子女自坐 赵贵 等事以来,所有没入为官口者,悉宜放免。”《周书·武帝纪上》:“﹝ 建德 元年﹞冬十月庚午,詔 江陵 所获俘虏充官口者,悉免为民。”《资治通鉴·陈临海王光大二年》:“甲申,詔:‘所在百工细作,悉罢之。鄴下、晋阳、中山 宫人,官口之老病者,悉简放。’”胡三省 注:“官口,罪人家口没官为奴婢者。”《续资治通鉴·元明宗天历二年》:“辛未,中书省言:‘近籍没 奇彻 家,其子年十六,请令与其母同居;仍请自今臣僚有罪籍没者,其妻、其子,他人不得陈乞没为官口。’”
(一)、没入官府充当奴隶的罪犯家口或俘虏。
《魏书·李平传》:“ 平 先为尚书令 高肇 、侍御史 王显 所恨,后 显 代 平 为中尉, 平 加散骑常侍, 显 劾 平 在 冀州 隐截官口, 肇 又扶成其状,奏除 平 名。”《周书·明帝纪》:“ 元 氏子女自坐 赵贵 等事以来,所有没入为官口者,悉宜放免。”《周书·武帝纪上》:“﹝ 建德 元年﹞冬十月庚午,詔 江陵 所获俘虏充官口者,悉免为民。”《资治通鉴·陈临海王光大二年》:“甲申,詔:‘所在百工细作,悉罢之。 鄴下 、 晋阳 、 中山 宫人,官口之老病者,悉简放。’” 胡三省 注:“官口,罪人家口没官为奴婢者。”《续资治通鉴·元明宗天历二年》:“辛未,中书省言:‘近籍没 奇彻 家,其子年十六,请令与其母同居;仍请自今臣僚有罪籍没者,其妻、其子,他人不得陈乞没为官口。’”
没入官府充当奴隶的罪犯家口或俘虏。
【官的意思】:官 guān(ㄍㄨㄢ) (一)、在政府担任职务的人:官吏。官僚。官邸。官腔。官署。官厅。官爵。(二) 详情>
【口的意思】:口 kǒu(ㄎㄡˇ) (一)、人和动物吃东西和发声的器官(亦称“嘴”):口腔。口才。口齿。口若悬河。 详情>
• 者,普免刑为官口。
• 依尚书奏,不以没官口贱人补用内职。
• 由考官口述一小段短文,提供一个情景。
• 二月乙丑,诏应宫刑者,普免刑为官口。
• 原文可能是从旧社会收米的税官口中传出来的。
• 珍珠还从医官口中得知,白记出的镇疫丸全是假药。
• 显劾平在冀州隐截官口,肇又扶成其状,奏除平名。
• 冬十月庚午,诏江陵所获俘虏充官口者,悉免为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