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 清 定期考核京官的制度。 明 代每六年举行一次。 清 代吏部设考功清吏司,改为三年考核一次,在京的称“京察”,在外地的称“大计”。《明史·选举志三》:“考察之法,京官六年,以巳、亥之岁,四品以上自陈以取上裁,五品以下分别致仕、降调、閒往为民者有差,具册奏请,谓之京察。”《官场现形记》第五三回:“这位 淮安府 乃是翰林出身,放过一任学臺,后来又考取御史,补授御史,京察一等放出来的。”参阅《清会典·吏部八·考功清吏司》。
(一)、明 清 定期考核京官的制度。
明 代每六年举行一次。 清 代吏部设考功清吏司,改为三年考核一次,在京的称“京察”,在外地的称“大计”。《明史·选举志三》:“考察之法,京官六年,以巳、亥之岁,四品以上自陈以取上裁,五品以下分别致仕、降调、閒往为民者有差,具册奏请,谓之京察。”《官场现形记》第五三回:“这位 淮安府 乃是翰林出身,放过一任学臺,后来又考取御史,补授御史,京察一等放出来的。”参阅《清会典·吏部八·考功清吏司》。
Jing cha
【京的意思】:京 jīng(ㄐ一ㄥ) (一)、国都(现特指中国首都北京):京城。京都。京华(因京都是文物、人才汇集 详情>
【察的意思】:察 chá(ㄔㄚˊ) (一)、仔细看,调查研究:察看。察核。观察。考察(a.实地观察调查,如“科学察 详情>
• 同治元年,京察,休致。
• 六年,京察,特予议叙。
• 主京察,进吏部右侍郎。
• 二年,京察,复予议叙。
• 张居正柄国,以京察罢归。
• 两届京察,并被褒奖优叙。
• 并借京察等名义互为倾轧。
• 包括京察、外察两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