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 提出的行政、立法、司法、监察、考试五权分立的政府组织制度。按照这个制度,中央政府分设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院,各自独立,分别行使职权,都对国民大会负责。
(一)、孙中山 提出的行政、立法、司法、监察、考试五权分立的政府组织制度。按照这个制度,中央政府分设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院,各自独立,分别行使职权,都对国民大会负责。
【五的意思】:五 wǔ(ㄨˇ) (一)、数名,四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伍”代):五彩。五官。五谷。五金。五 详情>
【院的意思】:院 yuàn(ㄩㄢˋ) (一)、围墙里房屋四周的空地:院子。院墙。庭院。(二)、某些机关、学校和公共 详情>
【制的意思】:制(製) zhì(ㄓˋ) (一)、规定:因地制宜。制定。制式。制宪。(二)、限定,约束,管束:制止。 详情>
• 所以,这种五权制度又称为五院制。
• 南京国民政府正是在“五权宪法”思想的指导下,确立了五院制国民政府政治体制。
• 政府形式上保持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分立的五院制,而五院实际上是总统独裁的执行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