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国务院组成部门)于1998年4月正式撤销。煤炭工业部前身是1949年成立的燃料工业部,1955年撤销燃料工业部,设立煤炭工业部、石油工业部、化学工业部。1970年6月煤炭工业部、石油工业部和化学工业部合并,成立燃料化学工业部。1975年1月撤销又成立煤炭工业部。1988年4月再次撤销煤炭工业部。1993年3月再次设立煤炭工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主管全国煤炭行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原组成部门,成立于1955年7月,其前身为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燃料工业部。1970年6月,煤炭工业部合并入燃料化学工业部。1975年1月,再次成立煤炭工业部。1988年4月,再次撤销煤炭工业部。1993年3月,第三次成立煤炭工业部。1998年4月,正式撤销煤炭工业部。
【煤的意思】:煤 méi(ㄇㄟˊ) (一)、古代的植物压埋在地底下,在不透空气或空气不足的条件下,受到地下的高温和 详情>
【炭的意思】:炭 tàn(ㄊㄢˋ) (一)、把木材和空气隔绝,加高热烧成的一种黑色燃料:木炭。炭素。炭笔。炭画。( 详情>
【部的意思】:部 bù(ㄅㄨˋ) (一)、全体中的一份:部分(“分”读轻声)。外部。腹部。局部。全部。部件。部位( 详情>
• 在石油、煤炭部门广泛应用。
• 曾或煤炭部科技进步三等奖。
• 先后在煤炭部医疗科技中心站。
• 是原煤炭部颁布的标准化学校。
• 获煤炭部科技进步三等奖一项。
• 该成果获煤炭部科技进步三等奖。
• 煤炭部机关工作人员也纷纷捐款。
• 近千个座位的煤炭部礼堂座无虚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