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谈判组(俗称谈判专家;英文:Police Negotiation Cadre,缩写:PNC)于1975年成立[1],隶属于香港警务处刑事及保安处保安部,其主要责任为反恐怖活动、挟持人质、绝困及企图自杀案件等谈判,并且协助大型公众活动中的协调事务。警察谈判组为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警察谈判专家队伍之一,于2010年出动了81次(当中70%为企图自杀案件。),其成功率高达80%。世界多国警察经常邀请警察谈判组远赴海外担任授课主管以及派员来到香港共同接受训练,包括澳门、英国苏格兰和新西兰等,以警察谈判组作为首选标准机构。
【警的意思】:警 jǐng(ㄐ一ㄥˇ) (一)、注意可能发生的危险,戒备,告诫:警卫。警世。警告。警戒。警备。警惕 详情>
【察的意思】:察 chá(ㄔㄚˊ) (一)、仔细看,调查研究:察看。察核。观察。考察(a.实地观察调查,如“科学察 详情>
【谈的意思】:谈(談) tán(ㄊㄢˊ) (一)、说,对话:谈天。谈心。谈论。谈话。谈判。谈吐。恳谈。洽谈。漫谈。 详情>
【判的意思】:判 pàn(ㄆㄢˋ) (一)、区别,分辨,断定:判明。判辨。判据。判读(利用已知的视觉信息符号来判断 详情>
【组的意思】:组(組) zǔ(ㄗㄨˇ) (一)、结合,构成:组成。组合。组阁。组织。组编。(二)、因工作和学习的需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