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清末法部所属内部机构。设郎中三人, 员外郎五人(内宗室一缺), 主事四人。其职掌是,负责京外奏咨盗犯减等、定地编发给官兵为奴事务,兼稽奉天、吉林、黑龙江、山东、山西、察哈尔右翼、绥远城、归化城的刑事、民事案件。下设奉天、吉江、山东、西蒙四科, 分掌各省刑名。1
【编的意思】:编(編) biān(ㄅ一ㄢ) (一)、用细条或带形的东西交叉组织起来:编结。编织。编扎。(二)、按一 详情>
【制的意思】:制(製) zhì(ㄓˋ) (一)、规定:因地制宜。制定。制式。制宪。(二)、限定,约束,管束:制止。 详情>
【司的意思】:司 sī(ㄙ) (一)、主管,操作:司法。司机。司令。司南(古代用磁石做成的辨别方向的仪器,为现在指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