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台诏》,又称“轮台诏令”,是汉武帝刘彻于征和四年(公元前89年)所下的诏书。武帝在其中否决了桑弘羊等大臣在西域轮台地区屯田的提案,并对派遣李广利出征匈奴之事表示悔恨,同时仍要求各级官员提出补充武备的方法。诏书原文载于《汉书·西域传》,事亦见《资治通鉴·汉纪十四》。史学界对于《轮台诏》的历史地位和评价存在争议。有观点认为,《轮台诏》可谓是“轮台罪己诏”,它意味着刘彻对自己的扩张政策感到悔恨,标志着治国路线由“尚功”调整为“守文”。但也有观点认为,《轮台诏》并非“罪己诏”,其所调整的仅是在西域的具体政策,是班固、司马光等史学家夸大了该诏的意义。
【轮的意思】:轮(輪) lún(ㄌㄨㄣˊ) (一)、安在车轴上可以转动使车行进的圆形的东西(亦称“车轱辘”):轮子 详情>
【台的意思】:台(臺、檯、颱) tái(ㄊㄞˊ) (一)、高平的建筑物:亭台楼阁。(二)、敬辞,用于称呼对方或与对 详情>
【罪的意思】:罪 zuì(ㄗㄨㄟˋ) (一)、犯法的行为:犯罪。罪人。认罪。有罪。罪恶。罪名。罪魁。罪行。罪证。罪 详情>
【己的意思】:己 jǐ(ㄐ一ˇ) (一)、对别人称本身:自己。知己。反求诸己。推己及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二) 详情>
【诏的意思】:诏(詔) zhào(ㄓㄠˋ) (一)、告诉,告诫:为人父者,必能诏其子。(二)、帝王所发的文书命令: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