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玛宪法》(德语:Weimarer Verfassung)是德国魏玛共和国时期(1919年—1933年)的宪法,也是德国历史上第一部实现民主制度的宪法。它建立了一个议会民主制、联邦制的共和国。现今的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宪法《德国基本法》仍保留着魏玛宪法的少许条文。1919年1月19日,德国举行国民议会大选。1919年2月6日德国国民议会举行,由于首都柏林时局动荡,国民议会改在魏玛召开,共和国的非正式国名和宪法的名称由此而来,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起草宪法。1919年7月31日,国民议会以262人支持、75人反对、84人缺席通过魏玛宪法。1919年8月11日魏玛宪法正式生效,8月11日因此被定为魏玛共和...
【魏的意思】:魏 wèi(ㄨㄟˋ) (一)、古代宫门上的楼台:魏阙(古代宫门上所建的巍然高出的台阙,因下边两旁有悬 详情>
【玛的意思】:玛(瑪) mǎ(ㄇㄚˇ) (一)、〔玛瑙〕矿物,成分主要是二氧化硅,有多种颜色,质地坚硬,耐磨,可做 详情>
【宪的意思】:宪(憲) xiàn(ㄒ一ㄢˋ) (一)、法令:宪章。宪令。宪兵。(二)、指“宪法”:违宪。立宪。制宪 详情>
【法的意思】:法 fǎ(ㄈㄚˇ) (一)、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 详情>
• 魏玛宪法二元制与希特勒的上台
• 不宁唯是,除了在宪法规范条款的谋篇布局上彰显人民的基本权利外,基本法还赋予人民诸多具体的基本权利从而使它在实质内容上而不仅仅在形式意义上超越了魏玛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