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判 (bèi pàn)
同“背叛”。汉 陆贾《楚汉春秋》:“淮阴侯 曰:‘臣故事 项王,位不过中郎,官不过执戟,及去 项 归 汉,汉王 赐臣玉案之食,巨闕之剑,臣背判之,内愧於心。’”
【词语拼音】xiào zhōng
【词语解释】全心全意地出力:效忠于祖国。